丟蛋雞



 


在宿霧帶團,每天更換旅遊車是常態。
這座城市的老城區窄巷林立,
新城區大道寬廣,大車難以進入窄巷,換車成了必然。
當天收班時,導遊苦口婆心地叮嚀:
「各位團員,明天我們會換車,
請務必將所有隨身物品帶下車,不要留在原車上。」

沒想到,下車後的一小時,鬧劇正式上演。

首先是群組傳來求救,說有人被鎖在房門外。
我趕過去處理,半小時後才搞清楚狀況:
根本不是被鎖,而是那位團員為了回房時能有冷氣吹,
出門時房卡故意不抽,就這樣插在取電盒裡。
結果房務人員進房清理時,
為了省電,直接將取電盒裡的房卡抽走,導致他回房時連門都進不去。
年過五十的人,為了省那幾分鐘等冷氣的時間,
連基本狀況都表述不清,折騰了半天。

又過了三十分鐘,我房內的電話響起,又是剛才那位團員。
他語氣強硬地告知:
他的迷你攝錄機掉在車上,要求導遊立刻拿到飯店。
我隨即聯絡導遊,導遊聯絡司機。
直到深夜十一點,司機回覆沒看到,
導遊甚至請隔天要接機的另一位司機專程跑一趟停車場搜索,
依然一無所獲。

我看天色已晚,請客人回想是否遺落在別處。
換來的卻是夫妻倆神情嚴肅地唱雙簧,
不斷強調那台攝錄機價值台幣四萬元,字裡行間滿是施壓。
我聽懂了,並將壓力轉達給導遊。

隔天一整天,導遊都在瘋狂打電話聯繫。
直到晚上十點,我正忙著處理客人的鯨鯊活動時,
導遊走到我身邊,低聲說了一句:
「找到了,在警察局。」
我驚訝地問:
「為什麼會在警察局?」

原來,
因為我告知導遊那台機器價值四萬台幣,
導遊感受到極大的壓力,決定使出殺手鐧。
他先聯繫車公司老闆,對方推諉卸責;
導遊不放棄,直接打給老闆娘。
果然,老闆娘出手後 30 分鐘,那台原本

「沒看到」的攝錄機就奇蹟般地出現了。那位司機,我上次帶團才給過他不少小費,從這一刻起,他在我的名單裡徹底出局。

【後記】

這一家人對外總展現出
「經濟獨立」的模樣,但在我眼裡,那不是獨立,
而是對金錢與利益的極度計較。
若真如他們所言經濟優渥且灑脫,
理應首選自由行,而非選擇跟團,
卻又在團體行動中要求超乎常理的個人服務。

事後得知,這台價值四萬元的迷你攝錄機,其實已經是這位客人的第四台了。

第一台在墾丁、
第二台在福隆、
第三台在花蓮,
每一台都在不到一星期的時間內離家出走。
這些昂貴的設備似乎都有自己的想法,總想逃離這對夫妻。
而這次,我們動用了所有資源,
在深夜與隔日的奔波中,甚至驚動警局才幫他找回。

最令人心寒的是,這家人拿回東西後,從頭到尾沒有一句謝謝。

這,就是某些人眼中,台灣人最美麗的風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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